编号:579508

2026-04-22 22:52:31

大好时光KTV,严重扰民

处理用时:8天1小时41分
0人支持

微信用Fgzey 来自:中国

本人附近居民,现就塘龙路维也纳4楼大好时光KTV长期噪音扰民事宜,向贵单位正式投诉。 该KTV位于塘龙路维也纳4楼大好时光KTV,与本人所住小区仅[距离一墙之隔/不足50米],自[营业起始时间/噪音问题出现时间]起,每日[具体扰民时段,如:20:00至次日凌晨2:00]持续产生高分贝噪音。其噪音来源主要为包间K歌音量、音响低频震动、顾客夜间喧哗等,严重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本地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 长期以来,该噪音导致我及家人夜间无法正常休息,老人睡眠质量严重下降,孩子学习专注力受扰,甚至出现头痛、神经衰弱等不适症状。此前本人曾多次向KTV经营者沟通反馈,要求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但对方[未予理会/敷衍应对/整改后无明显效果],噪音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为维护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现恳请贵单位: 1. 依法对(塘龙路维也纳4楼大好时光KTV)的噪音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核实其是否超标; 2. 责令该KTV立即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整改措施,确保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 对其违规超标排放噪音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4. 要求KTV合理调整营业时间,严禁在夜间[如:23:00至次日7:00]进行产生高分贝噪音的经营活动。 此致 敬礼! 二、 商业KTV噪音扰民情况说明 投诉事项 内容 投诉对象 KTV名称:塘龙路维也纳4楼大好时光KTV 噪音问题描述 该KTV每日[20:00-次日2:00]营业时,包间音响、顾客喧哗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低频震动导致家中门窗共振,夜间无法正常休息。曾多次与商家沟通,整改无效。 诉求 1. 要求商家立即加装隔音设施,降低噪音排放;2. 规范营业时间,禁止夜间23点后高声营业;3. 相关部门上门检测并依法查处理

问政部门:  塘厦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4月24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年4月24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6年4月24日,我分局工作人员与社区城管人员对 “塘龙东路49号维也纳酒店四楼大好时光KTV”存在的高音喇叭噪音扰民的问题进行了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我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与小区物业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要求酒吧负责人控制现场音乐的音量,避免对周边居民的休息造成干扰,并责令其将经营音量控制在规定分贝以下,同时约束顾客声量,做好隔音措施,以避免再次出现噪音扰民情况。酒吧负责人表示已经意识到自身的错误,承诺将积极改正,控制经营声量,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分局后续将继续跟进处理和监督。 接下来,我分局的执法人员将会加强对该处路段噪音扰民行为的跟踪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和监管。对于查实的噪音扰民等问题,我分局将从严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随时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电话是:16616710979。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市民提供一个更舒适、更宁静的生活环境。

问政人评分

3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