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东莞早年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银卡每月20元那种),今天到樟木头政务中心办理医保年限合并业务,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只从2006年开始计算医保缴费年限,1999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的住院医保缴费记录完全没有纳入合并核算。 根据东莞市医保相关政策规定:2000年3月—2013年9月期间缴纳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应认定为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并入职工医保累计计算退休医保年限。 本人确有1999–2005年在东莞缴纳住院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记录,现系统漏录、窗口不予认定早年医保年限,严重影响本人后续医保退休年限累计。现恳请医保主管部门核查本人历史参保档案,补录1999年1月至2005年12月住院医保缴费年限,按政策正常合并计入职工医保年限,并给予书面答复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