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名义务兵退伍,于1990年左右退伍后,在湖北一国营企业工作多年后,去东莞打工,并在东莞缴纳社保至今。现到退休年纪,需要在东莞办理退休手续,遇到问题,恳请东莞人社局给出详细解答和指引: 因历史原因我父亲有两个户口,一个农村一个城镇户口。我父亲在当兵和外省工作交社保的是城镇户口本上的名字B,来东莞打工交社保的是农村户口本上的名字A。因户口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家政策,农村户口A销户了,只保留了城镇户口B。 1、现要在东莞市办理退休手续,要把A和B两个名字缴纳的社保年限接续起来,认定为同一人缴纳,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准备哪些资料? 2、在当兵和外省工作期间缴纳的社保能否在东莞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要怎么办理,提供什么材料? 涉及老年人退休待遇问题,恳请东莞人社局给出明确指引材料清单和政策解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