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2年4月购买iQOO 8 Pro手机。2026年5月11日,手机出现Wi-Fi失效、频繁死机等故障。经vivo官方售后检测,确认为主板问题(检测单标注“WiFi类”“重启类”)。vivo官方客服已承认该系列存在主板“通病”,并承诺“4年内免费维修”。 大量公开案例显示,同系列用户在过保后均获得vivo免费更换主板处理。但vivo客服经理以“机型不同”“优惠政策时期不同”为由,仅提供289元付费方案,拒绝免费更换。该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公平交易权)。 因vivo拖延处理近两周,Wi-Fi已坏,本人被迫使用夸克网盘备份重要数据,自费消耗近100GB手机流量(有截图)。拖延期间手机电池耗电加快、发热严重,随后出现卡logo、频繁自动重启等严重故障。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批次性缺陷责任不受保修期限制,生产者应免费维修。本人诉求:①vivo免费更换主板;②赔偿多流量损失。请求市场监管局督促vivo统一售后政策,停止区别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