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86631

2026-05-26 17:04:34

首次在东莞发生电动自行车违法,咨询延期及线上办理方式

处理用时:38分15秒
0人支持

横山镇晨光农场 来自:深圳市

本人收到东莞交警短信通知,我的深圳号牌电动自行车(车牌:663D63)于2026年05月19日20时26分,在省道S122沙头时代广场路段实施了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要求7日内前往辖区交管大队窗口处理。 因本人目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且短信中的咨询专线0769-23122122多次拨打不通,特此咨询: ​ 1. 能否申请延期处理?最晚可延期多久? ​ 2. 该条违法记录是否支持线上办理或缴费? ​盼复,谢谢!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工单编号28052617080791101】已收悉。 经核实,您本次反映的事项与阳光网工单(编号:28052516594872601)内容重复,该事项目前仍在正常办理中。待办理有进一步结果,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 您可以微信搜索“阳光问政”小程序,或下载“知东莞”APP找到“我的问政”查看工单办理情况。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