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91300

2026-06-18 17:12:45

关于反映东莞市塘厦第二初级中学违规安排端午法定节假日加班及侵犯教师休息权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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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12138 来自:北京市

东莞市塘厦第二初级中学于2026年6月发布《全员家校电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校行政、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在6月19日至21日(端午法定节假日)期间完成对全体在读学生的电话家访,并强调“全覆盖、无遗漏”,现投诉如下: 一、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未依法支付加班报酬或安排补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及《教师法》相关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本次电访时间明确安排在端午假期,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然而,方案全文未提及任何加班费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或调休安排,仅以“温馨提示”形式要求教师注意避免通话过多被停机,完全无视教师应享有的休息权和劳动报酬权。学校此举涉嫌违法,严重挫伤教师工作积极性。 二、强制全员参与,未与教师协商,侵犯休息权 方案要求“书记、校长带头,全校行政、班主任、全体任课教师参与”,属单方面强制部署,未征求教师意愿,也未考虑教师个人假期安排。连续三天集中电访,任务量重,实际上剥夺了教师法定的休息时间。 三、可能影响教育教学质量,背离家校共育初衷 在未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强行推动工作,容易导致教师身心疲惫,反而不利于家校沟通质量,也与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相悖。 恳请教育主管部门立即介入核查,责令学校依法保障教师法定节假日加班报酬和休息权利,并对该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感谢处理。

问政部门:  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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