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601172

2026-08-16 20:30:49

停车场乱收费

处理用时:29天19小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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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jt5Ki 来自:广州市

本人于2026.8.16号在天源电脑城体育路店路边看见有商用充电桩,进去充电时停车场闸口即到即抬杆,没看见(进场即收费的标语且牌子老化),进场发现没通电遂离场,出场时收费5元,深圳捷停车公司的(进场估计2分钟),请问这合理吗?

问政部门:  南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1.经现场核查,停车场入口有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闸口栏杆已帖提示无免费时长,进场计费。 2.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有关规定,我市仅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除此之外的住宅小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营利性医疗机构、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停车设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权属人委托经营者可根据建设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及免费时长,无须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停车收费审批或申领许可证明,但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3.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者需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地址、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如经营者存在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票据等相关资料,以便查处。 二、市场监管分局经核查,该处停车场有标示“无免费时长 进场计费”及设有“天源停车场收费标价牌”,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定价方式等内容。 分局核查后,鉴于该停车场有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未见价格违法行为,分局决定不予立案。据了解,该停车场管理单位有退回费用。分局已于2026年9月15日依法将处理结果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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