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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海里路段疑似违规收费,请给出规范的收费公示

麦福仔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3-24 02:22:1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49084
处理用时:7天22小时33分
贵部门你好,我们在长安镇花海里前的路段停车位上停车,停车号有一个骑着电动车的人员过来要求收费,以下有两点疑问,请解答:
1、停车时没有任何人告诉要收费,整个路段没有任何的停车收费公告牌,是否涉嫌先斩后奏,勒索式收费;
2、收费凭证上面写着“停车泊位,仅供车辆停放服务。停放期间,如果发生毁坏车内物品遗失或损坏等情形,均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
既然该公司收费,就有义务保障我们停放在车位的车辆安全,权利与义务统一。该公司上述的只收费不担责的声明,是否有些无耻甩责,只得好处,不担责任的无赖行为?我们在商场超市购物,停车受损,商场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贵公司只收停车收费不担责的行径,是否严重侵害了我们市民的合法权益?
另外,滨海湾新区属于政府的项目,该收费公司取得收费资格,有没有合法公开的投标,请问有没有涉嫌利益输送或者不公平竞争?请各部门严查,群众对于停在路边没有任何公示,而且收费不担责的行径十分不满,请给予答复,谢谢!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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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所反馈的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东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打造东莞市停车一张网格局,2022年9月14日,滨海湾新区与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签约,将路内停车泊位交由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统运营管理,按照发改局的相关规定对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同时,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于9月2日通过东莞滨海湾新区微信公众号方式,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相结合一同通知市民。滨海湾大道收费问题,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已在滨海湾大道各位置摆放10块价格公示牌。具体位置分别在滨海湾新区沙涌1号桥、花海里亲子乐园、OPPO数据中心项目部、信义玻璃厂滨海湾大桥滨、海驿站公交站、东宝公园公交站、嘉信项目部。
二、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道路停车泊位属于道路交通公共设施,该泊位的性质不同于商场配套停车泊位。我司提供车辆占道停放服务,并非车辆保管服务,若在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期间发生车辆损害,应由侵权人承担。建议您向交警寻求帮助,我司尽量给予相关协助。
三、根据东莞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指引(试行)(东交〔2022〕163号)、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府〔2019〕8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由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统筹运营全市停车资源,并与滨海湾新区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整合滨海湾新区停车资源。另外,滨海湾新区停车泊位规划方案符合市府文件精神,并按要求完成停车收费标准公示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十分不满,渡路旁边30公里范围内没有一个停车收费指示牌,而强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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