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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镇中心君汇滨纷城至文化广场噪声问题

willexe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4-04-28 21:19: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5455
处理用时:7天9小时39分
沙田镇中心君汇滨纷城至文化广场噪声问题  2023年6月至今,本人经平台、短信、电话多次投诉,开始从12345投诉到社区,到沙田城管,到110报警热线,到现在这事不再涉及110派单至骑警调解(中间连住附近的骑警也表示自己住附近,有个刚出生的婴儿,对噪声也很无助),社区和城管的劝导基本没有作用,只有骑警现场劝阻当晚才有点作用。我也了解过附近居住的邻居,他们表以前也投诉过,觉得镇政府相关部门只会‘踢皮球’,推责任。  周边家庭包括小孩上学,很多都是在外忙活一天后回家休息的人,而现在我们连个基本生活休息也成问题,每天晚上约7:00到9:30都像在家里开着两个多小时演唱会一样,从吃饭,看电视、洗碗到上侧所和洗澡,到9:00小朋友睡觉一直被广场舞噪声所打扰。  最近滨纷城附近的工程完成了,这近百人的群团移向更靠文化广场,音量也是更大了,当中还带随领舞者的歌声和数节拍的叫声,而且他们放的大多是酒吧夜场所放的歌曲版本,都是强节奏重低音的曲目,近期在广场还加入了外放唱歌的歌者,这些人在镇标上‘文明’二字的映衬下就成了一个笑话。  加上这区楼宇排布,噪声以滨纷城为中心,粤港花园对镇标一橦楼成了一个回音墙效应,对较远的东港华府对着广场的一橦有加强效果,加上噪声对高楼层有加强,还有华府至维也纳酒店的楼距形成汇聚,也会对噪声有加强,所以楼边房间的噪声会更大!  从法律法规到宣教,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展活动时都有明确区域、时段、音量等,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很多时有关部门以他们未超出时段推掉管理责任,请有关部门自身先普法,法律还提及器材管理,他们用的器材功率也是有问题的,然后是宣教,广场附近是没有任何标语对噪声扰民作宣教的,更不要说相关音量监测提醒设备了,这是镇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民生管理的责任。  从执法部门到责任言主体,一件民生投诉事件,我联系过社区、城管和110,法律上这也是环保的问题,只是热线打不进,期间试过有推责任的情况,到现在我也不清楚真正的执法是谁?或者这可不可以进行联合执法,真正为民办一次实事。然后是责任主体,滨纷城是商业主体,跳舞者使用的地点是其停车场,为什么不追究商场主体责任,再来是群团领舞组织者,可以主导设备音量的是他们,是他们不考虑别人的投诉,长期扰民,另外商场上部还有舞蹈室类的公司,是不存在商场引流行为?投诉这么久没有真正解决问题是否存在‘保护伞’?  最后请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请重视民生,晚上实地考察噪声情况,别只顾着做经济面子工程,国家提倡高质量发展不应该只有经济,人民群众生活同样要有质量的提升,再来东莞是文明城市,我尊重舞者的跳舞自由,但不是代表他们可以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互相尊重才是文明城市的体现,别让沙田镇标上那’文明’二字在噪声映衬下继续笑话下去了!
问政部门: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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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沙田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3日20时03分左右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年5月3日20时08分左右对诉求进行办理,现调查情况如下:
2024年5月3日晚上20时08分,沙田分局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未发现噪音扰民情况,现场未有人员聚集,执法人员已经拍照取证;2024年5月4日晚上21时15分,2024年5月5日晚上20时45分沙田分局再次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仍未发现噪音扰民情况,现场未有人员聚集,执法人员已经拍照取证。下来,沙田分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此复。             
     温馨提示:如若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噪音扰民行为,请及时致电88860738沙田城管值班室电话进行反映。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第一晚是下雨,第二晚是在体育广场搞五一表演,听歌曲就知道是同一班人,有心处理事就别找这种时间去,反正我都有视频,只要晚上有噪声我就继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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