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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投诉出租屋养的狗狂吠不止,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小星星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4-28 21:45: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5483
处理用时:9天1小时29分
东莞市道滘镇大岭丫村景福4横路55号,整栋出租,里面的租户养了几只狗,狗只间歇性狂吠不止,严重影响附近方圆20至30米的居民正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这是第七次投诉了,第六次投诉后,公安回复:“11月9日上午社区民警两次前往市民举报地址进行核查,无人在家,锁着门,没有见到狗只。于11月9日晚上社区民警再次到该地址核查,发现有两只泰迪犬,是宠物小狗,两只小狗已进行过备案,有养犬证,狗主表示狗只基本在该出租屋不出门,民警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犬主进行警告,责令其落实后续饲养、管理义务,晚上发现狗只吠叫最好给它带上狗嘴套,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犬主承诺一定会管理好犬只,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如有疑问和建议,请联系道滘分局道滘派出所,联系电话:8883219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近来,这家租户的狗吠的厉害了,每当开关门必吠,狗只长大了一点了,吠的声音也更大,租户从来没有采取公安部门说的给狗戴嘴套的措施,从来没有管理好狗只,一直给附近居民制造噪音,影响生活,公安能否有有力措施制止??就不能好好罚款吗??禁止租户养狗不行吗???强制戴狗嘴套不行吗???没有其他方法吗???
问政部门:道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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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到您的诉求后,2024年4月29日,社区民警再次到该地址核查,发现该租户饲养有两只泰迪宠物犬,均已备案登记,持有养犬证,犬主表示犬只基本在该出租屋不出门,询问周边邻居平时有无狗叫声,邻居表示平时也没有听到。民警再次告知犬主关于群众反映的犬吠噪音问题,并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犬主进行警告,责令其落实后续饲养、管理义务,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犬主承诺一定会管理好犬只,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社区民警多次致电您,均无人接听,未能回复调处情况。如有疑问和建议,请联系道滘公安分局道滘派出所,联系电话:8883219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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