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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荟时代小区违建

。rNP5z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4-29 10:29: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5542
处理用时:10天0小时2分
关于开发商:东莞市五福购物中心小区违建事项
万荟时代小区不符合建筑标准,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6.4条条文说明: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以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采用实体栏板,可以防止冷风从阳台灌入室内,还可防止物品从过高处的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
但是万荟时代小区七层及七层以上只有栏杆而没有实体栏板,导致冬天寒风凌冽,雨季飘雨积水,很容易发生高空坠物,有安全隐患。不符合建筑标准,要求整改封窗。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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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6.4条说明“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体栏板”的规定,是建议性的条文规定,非强制性条文。若业主有此改造需求,可以按装修工程申报,在取得许可后实施。如有疑问,请联系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281629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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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建设性条文也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即,原则上,有条件应实施的建议你实施,如有充分理由证实无条件不可操作的,那可以不实施。而不是对政策泛化理解,更加不能懒政,认为建议性的就靠开发商自觉,开发商是否自觉很大程度上也跟政府监管是否有力有关。比如,建设性条文也应有问询的动作,如果确实有条件去实施,又因个人私利不想实施,政府也应有问询,建议的动作,而不是主观上就认为不需要去做这件事情。确实,即使做了也无法阻止开发商,但是起码,政府在做问询及建议这个动作的时候体现了对条文充分的理解及尊重和有效推行,也希望相关部门的领导能够重视这个问题,能在充分的理解条文,推行条文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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