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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佛子凹村村委及城管部门公开违建并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行为

微信用yCqZK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30 00:55:4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5663
处理用时:16天8小时24分
大镇佛子凹村内村委以及相关城管部门公开通过违建行为,搭建未经任何报批审核过的占用人行通道商业街,并向其收取费用,并纵容该部分商家违规占道经营,霸占沿途车道,严重阻碍区域内交通,本人对此提出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得到解答。
1所谓佛子凹灯光夜市的唯一沿街临时搭建建筑物,是否通过建筑审批,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是否属于违章乱建?
 2、该夜市占据村内人行道路进行经营,并有专人进行收取管理费用,纵容其违章经营。请问该笔收入费用是否为村民共同所有,并未见其体现在村民分红内?是否为村内村委会及城管人员收为管理费/保护费?
3、村内村民已经就该路段违章经营,占道经营进行多次投诉,相关处理部门均采用白天象征性执法,夜间放纵商贩重新站到经营的方式进行敷衍,是否存在执法不作为行为?
4、该区域内商贩均为无证经营人员,无健康证,无经营许可证,但基本从事食品餐饮行业,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5、同时,该区域内存在大量沿街杂物,并无人进行清理,是否为收取管理费后默认行为。
问政部门:大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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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佛子凹村在佛康路边规划临时摆卖区,只要是安置流动摊档,目的在于有序经营,规划的临时摆卖区经市交易平台招标,收入归入村股份经联社,作为地摊经济的一部分,流动摊档没有明确规定要办证照,对于固定摊档,我村已经督促办理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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