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交通执法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本人于4月25日上午9:30左右在石排镇太和路于中心路交叉口处因未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帽、车辆未上牌,开具两张处罚单。 开具的处罚单本应为同一时间点,前后相差不到2分钟,但是两张处罚通知单竟然相差12分钟。 在时间上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让我不禁怀疑此次交通执法是否错在错误执法行为。 如果没有错,为什么明明开具罚单不超过1分钟却要人为把时间错开呢?希望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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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撤单申请已受理,已为您撤销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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