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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补交以往断过的社保

seblst6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5-04 10:46:2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56197
处理用时:1小时7分
你好!


本市户口,请问以往断缴的养老医疗社保是否可以个人补上,比如2018年只交了前面6个月,后面6个月没交,2020年只前了前面6个月,后面6个月没交这种情况的?

谢谢!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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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补缴险种针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补缴对象为在职人员。对于在东莞有应缴未缴时段的离职人员,在用人单位与离职人员双方协商一致且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可参照在职人员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根据粤人社规[2018]9号文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首次参保前从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医疗保险补缴申请办理条件(一)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二)已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 年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三)职工医保参保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市时;(四)参保人已连续 2 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五)在编人员需按入编时间开始参保,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登记卡》延后发放导致未能按时参保的;(六)因系统数据异常或系统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非参保人或参保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应参未参的;(七)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资缴费基数变更的。受理范围为按规定符合在我市或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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